3.15消费者权益日 [<-返回]

  节日定义
  每年的3月15日是“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 (international day for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) 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  节日宗旨
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,对消费者进行教育,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 
⑵处理消费者投诉,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  
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  
⑷大造舆论,宣传消费者的权利,形成舆论压力,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  
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,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,处理消费者问题   
⑹成立消费者团体,确立消费者主权   
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。   
 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  
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(简称iocu)是一个独立的、非盈利的、非政治性的组织。1960年,由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,在荷兰登记,总部设在荷兰海牙,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。